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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的做法对吗?

继承权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权

摘要:我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名公务员,我父母均在农村老家生活.有三问住房。今年,我父母相继去世,住房空闲。村委会以我家在农村没有继承人为由,通知我拆除房屋.交回所占用的宅基地。我一直搞不清楚,我没有农村户口,是否就没有权利继承我父母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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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致富之友

《农民致富之友》(CN:23-100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民致富之友》旨在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农村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工作,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农民致富,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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