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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旗县(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市)”称号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县城建设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盟宜居生态旗县称号

摘要:内政字〔2017〕216号9月1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1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的部署要求,各地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全力提升县城整体实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区生态宜居县城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鼓励先进,带动和引领全区生态宜居县城建设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7个旗县(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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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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