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基金工作培育印发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大企业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发展绿色基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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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CN:15-1358/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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