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大企业
摘要:内政办发电[2013]36号 6月1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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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CN:15-1358/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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