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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艺术与民间艺术中的非物质和物质遗产

作者:罗伯特·莱顿; 关祎非物质遗产物质遗产保护传承个案研究澳大利亚中国山东

摘要:非物质遗产想要被保存下来,其理念和价值观就必须为观众所接受或最好能激发观众的兴趣。对于物质遗产来说,艺术家必须能够获得创作所需的物质材料。一旦材料的来源枯竭,艺术家就不得不停止创作或者另寻他途。遗产的物质方面不自觉地成为了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部分,它们在其中被制作、使用和交换,并且传统或许需要改变才能被保存下来。笔者通过后欧洲殖民时期澳大利亚边远地区的原住民艺术史和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合作的关于20世纪山东省民间艺术两个个案的研究来详述上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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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CN:15-1335/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特别欢迎民族艺术研究尤其是北方民族艺术研究方面材料充实、联系实际并且具有新观点、新成果的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鼓励新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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