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公共图书馆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近五年,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现阶段,“数字鄂尔多斯”“数字准格尔”的大力发展实施,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升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服务作用,协调好图书馆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是图书馆面,临的一个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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