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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规制:从“法定”到“市场”——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作者:刘勇法定利率市场利率利息暴利类型化

摘要:针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暴利,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司法解释采取了以固定数值的法定利率为基准的"三区间"限制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对市场实态的尊重。但固定利率的"三区间"限制模式不仅会造成法律关系的不确定,而且并不符合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制应当进行从法定利率到市场利率的思路转变,针对市场交易的典型情况区分集资型、放贷型和充分合意型借贷,并根据当事人身份、缔约情节以及合同整体来综合判断限制利率的必要性和具体的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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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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