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贤贵司法克制司法能动司法哲学法律解释
摘要:司法克制和司法能动是法学理论中两种不断尖锐斗争的司法哲学,两者的分歧集中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或限度问题。我国当下尚无明确的司法哲学,法院和法官拥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法律解释权,司法能动处于无序状态。司法克制有助干确保法律意义的安全与稳定,应当成为主流的司法哲学;司法能动则应受严格的限制,只可为辅助性的或例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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