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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作者:张兴论; 刘英军; 来俊斌手机银行业务农村信用社法律约束银行监管行业规范权利与义务当事人责任立法滞后

摘要:(一)立法滞后导致手机银行监管不到位。手机银行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国家暂时没有制定专门用于手机银行业务的法律,对于手机银行交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也不明确。一般都是根据银行自己的内部规章,格式合同等进行,当发生纠纷时,银行内部规章和格式合同条款在法律上不一定具有效力,所以比较难确定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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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研究

《内蒙古金融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宣传党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坚持金融理论研究为金融工作服务,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内蒙古金融研究》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北方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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