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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作者:常诚利率市场化改革同业拆借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改革历程暂行条例银行管理

摘要: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历程回顾(一)以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为突破口,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资金可以相互拆借,资金拆借期限和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此后,同业拆借业务在全国迅速展开。1995年11月,人民银行撤销了各商业银行组建的融资中心等同业拆借中介机构。自1996年1月起,所有同业拆借业务均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网络办理,形成了中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CHIBOR)。至此,银行间拆借利率放开的制度、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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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研究

《内蒙古金融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宣传党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坚持金融理论研究为金融工作服务,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内蒙古金融研究》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北方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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