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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运动:宪法危机下的法律博弈

作者:李建人政府信息公开运动宪法危机法律博弈

摘要:1929年“大萧奈”后,美国国会在传统三权分立宪法体制中的轴心地位遭遇到了以罗斯福“新政”为代表的行政权的强力挑战。政府信息公开运动是国会应对此次宪法危机的自救策略。这是20世纪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运动兴起的根本原因。1966年《信息自由法》颁布后,美国上层社会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运动的发展方向展开了激烈的法律博弈。其中,国会发挥了正面的持续推进作用。由于人事制度的特殊原因,1973年“环保局诉明克案”以来,最高法院总体上持保守主义立场。在行政机关内部,情报机关坚决抵制政府信息公开运动,总统代表的联邦政府则呈现出表里不一的“两面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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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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