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先明20世纪初年国家权力变迁政制乡村历史进程19世纪民国年间
摘要:如果不过分拘泥于历史进程中的复杂细节,而就历史演进的大势而言,晚清至民国年间的乡制变迁似乎可总括为:“19世纪的里保制,1900—1928年的区董警长制,1929年以后的区长制。”当然,各地的组织形式和结构不尽相同,甚至层级和名称也各具特色,但以薪制(警察制)取代旧制(保甲制)的历史趋向基本一致,并且也都始终是在“地方自治”的现代化旗帜下来规划乡村政制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12-102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突出学术理论特色,刊发具有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性文章,注意反映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的新成果、新信息,鼓励创新,支持争鸣,以深刻厚重的学术内涵和严谨朴实的编辑风格,在学术界和期刊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受到广大读者和作者的喜爱。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