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良泰国法律思想制度演变
摘要:泰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考古发掘证明,在现今泰国的历史上,很早就有人类生息和活动。据考古学家的报告,距今一万年左右,泰国的原始人类已从旧石器时代过渡到新石器时代。之后,经历了素可泰王朝、大城王朝和曼谷王朝等几个重要朝代。其中的曼谷王朝亦称却克里王朝延续至今。现任国王普密蓬·阿杜德是这个王朝的第九世国王。在16世纪以前的数百年里,泰国处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16世纪初,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等殖民主义势力相继侵入,使泰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1)长期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统治影响了泰国的法律体制,使泰国的法律思想、制度逐步从古代法制向现代法制转变并形成了今天的法制模式。我想把泰国法制起源及演变简单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6世纪以前殖民势力侵入之前,我将其称为古代阶段;第二阶段是殖民势力影响时期,我将其称为近代阶段,这一阶段的起点是拉玛四世,尽管泰国人靠着其特有的智慧使之没有成为任何西方国家的殖民地,但其法律制度却是主动而非被动地学习了西方;第三阶段是自1932年政变至今的时期,我将其称为当代阶段,这一阶段,泰国有了宪法,其社会制度也由封建制度逐步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法律体制较之从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纵观其整个法律制度的演变,其古代法制对其今天法制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和基础性的。本文试图通过对其古代法制演变的分析,理清其发展的脉络,从而为我们更好地研究其当代法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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