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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代考触犯刑法

公安派出所监考人员驾校法律制裁代替考试替考考试者

摘要:【案例】驾校考生张某私下勾结某驾校教练马某,要其帮忙通过科目四考试,并承诺愿意给他5000元好处费。马某找驾校负责人王某,并给其3500元好处费,王某安排驾校学员杨某替张某参加考试。杨某在签字确认考试成绩时被监考人员发现替考,随即被警察带到公安派出所。后法院以王、马、张、杨四人犯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罚金1万~1.5万元。【评析】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代替"驾考"适用该规定。本罪的行为内容包括替考者冒充身份代他人考试的行为,也包括要考试者让他人冒充自己身份替代考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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