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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归属应遵约定

淀山湖镇江苏省昆山市个人所有林地使用权

摘要: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读者冯某来电:我几年前在村里一座荒山上栽了些树,最近想去采伐,村里却说这些树属于村里不能随便砍。请问:这些树是否属于我? 答:《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明确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滩)上种植的林木,依照法律由合同约定归个人所有的林木,其所有权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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