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纠纷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海安县江苏省
摘要:江苏省海安县曲塘镇赵某来电:我和哥哥对父母留下的房产因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听说仲裁可一裁终局。请问:我们能不能申请仲裁?答:《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由于你与哥哥间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所以仲裁部门不予处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家致富》(CN:32-1699/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家致富》力求观点新、资料新,注重学术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主要刊登专业学科在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方面具有创新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研究简报,有新意的文献综述等。
省级期刊
人气 460204 评论 72
部级期刊
人气 378798 评论 9
人气 159259 评论 55
人气 129045 评论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