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宁土地边界村集体组织调解处理违法行为
摘要:江苏省赣榆县厉庄镇王家启的地在一小沟嘴上。田外有大埂子,大埂子外1米也为他所有,有村给的至界表明。邻居赵某后来私处把至石搬去,在地上种上庄稼,王家启多次交涉未果,后来他在地里打药,损害到赵某私占边界地上的庄稼,总共约玉米30棵、花生20墩,赵某为此强行让他赔偿玉米50斤,花生50斤,这样让王家启很愤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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