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善军 余其霞农机监理工作农机部门管理农机监理部门联合收割机载货汽车共同管理监理现状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用车划人低速载货汽车,由原来的农机与交警共同管理转由公安部门管理,农机部门只负责对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农机部门管理范围大幅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业务量减少,农机监理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针对农机监理现状及在农机档案移交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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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使用与维修》(CN:23-1481/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机使用与维修》面向全国,面向基层,面向和平,主要报导农机和汽车的经营使用,维护保养,修理修复,检测改装等方面的新经验、新技术、新成果,适用于修理工、驾驶员、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等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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