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京市人民政府环保资金南京市市政府
摘要:宁政发[2018]1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国家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保税,停止征收排污费,市级环保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环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市级环保资金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2]14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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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32-171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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