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企业借款金融改革创新资金链断裂金融服务体系基金账户利息费用金融办基金管理资
摘要:<正>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宁政办发[2014]1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172号)精神,设立南京市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设立南京市小微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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