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机构设置企业单位委办局食药监登记管理机关投诉举报法人登记直属单位业务主管单
摘要:<正>二○一四年七月十二日宁政规字[201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7月)第一条为加强我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的管理,促进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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