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录音录像制品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人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文件地理标志十六条
摘要:<正>(2011年8月19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制定2011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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