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创业投资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十六条委办局城市建设直属单位实收资本合作对象
摘要:<正>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宁政发[2009]3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壮大全市创业投资市场,加快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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