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细则缴费年限保险待遇劳动保障所发放标准连续工龄服务管理法定
摘要:<正>宁劳社失管综[2009]15号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实施意见》(宁劳社失管[2009]2号、宁财社[2009]688号)的规定,现就延长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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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32-171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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