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工作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南京市委农工办基层组织委办局八年中共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直
摘要:<正>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宁委办发(2008]48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共同拟订的《关于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玉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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