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市容管理公用局委办局八年直属单位十六条强化食品环境卫生审核意见
摘要:<正>二○○八年十二月八日宁政办发[2008]1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公安交管局拟定的《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市市容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贸局市公安交管局2008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以下简称早餐点)管理,根据国家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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