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国土资源征地补偿款挂牌出让工业用地批准文件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摘要:<正>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宁政办发[2007]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2005年26号令)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宁政办发[2007]4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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