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委办局直属单位专项救助基本生活需要法人登记救助政策群众社会
摘要:<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1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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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32-171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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