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选举工作民主政治生活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委办局任
摘要:<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到今年初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居民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南京的一项基础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市民政局拟定的《南京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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