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投资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分包工程副局长支付工程
摘要:<正> 二○○四年一月四日宁政办发[200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苏政传发[2003]201号)以及曾培炎副总理元月2日重要讲话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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