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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做实账户制还是名义账户制?

作者:万树; 蔡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制度做实账户制名义账户制统账结合养老金缺口

摘要: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养老权而不是财产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财户权益的根本意义在于保障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权。我国从2001年开始实行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这不仅未能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而且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难度,基金贬值程度也随着做实比例的提高而增大。另外,做实个人账户抬高了储蓄率并抑制了投资和消费需求,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挤出效应。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通过名义账户制从根本上体现企业职工的财产权和社会养老权,解决做实账户制所出现的效用损耗问题,化解养老金贬值风险和支付危机,从而使得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臻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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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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