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康美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公平与效率
摘要:实际履行作为我国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对于合同的遵守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但是作为违约责任的优先使用形式,我国法律对此规定并不完备,应借鉴各国的相关规定来完善我国实际履行这一违约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CN:32-18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反映国内外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前沿动态。主要设有金融与保险、公共经济与政府管理、国民经济、企业管理、会计与审计等栏目,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省级期刊
人气 239374 评论 36
人气 154671 评论 33
人气 152501 评论 53
人气 124303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