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理法律歧视非法限制法律评价
摘要:“民营”经济一词尚未为法律所接受,故还不是法律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存在不同理解。本文从宪法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评价、企业设立条件的法律规定、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经营条件的法律规定等方面,清理 了现行法对“民营”经济的基本立场,否定了法律歧视“民营”经济的说法。随后文章指出了来自政府部门的对 “民营”经济的限制,并揭示出该限制的非法性。文章又对政府近一时期就“民营”经济采取的鼓励、优惠政策 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就产业政策排挤中小投资的做法提出批评。作者鼓励广大“民营”经济投资者积极依 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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