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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的基本要素及其制度选择

作者:刘小冰紧急状态戒严法律制度

摘要:紧急状态制度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紧急状态必须是一种合法的国家行为;必须具有决定紧急状态的法定原因;必须具有决定紧急状态的合法合理的目的;紧急状态应具有必要的法律效力.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家紧急权力主要体现为紧急状态形式、戒严形式和分别形式.这三种形式都曾在中国实行过.现在,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已废除戒严形式,实行紧急状态形式.作出这种选择的基本原因在于:从范围上看,戒严过于狭小,紧急状态相对较为宽泛;从手段上看,戒严过于严厉,紧急状态相对较为宽松;从中国的国家需要来看,紧急状态可以应对国家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大事件;从世界各国的规定来看,紧急状态是一种更为实用的制度安排.据此,国家应形成以宪法所规定的紧急状态制度为龙头,以紧急状态法等法律为骨干的完整而统一的国家紧急权力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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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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