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登峰; 丁静山东疫苗案国家赔偿违法归责立法论解释论
摘要:在违法归责的原则下,疫苗损害无法被列入法定的赔偿范围,因此难以获得国家赔偿。但对公民而言,因公共利益所受的损害又不能由个人承担,否则难以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因此,从解释论的角度分析,接种单位因是法规授权的组织而具备可苛责性,国家对疫苗损害的结果所持有的间接故意构成了违法性,能够成为国家赔偿的基础;从立法论的角度分析,国家赔偿在刑事赔偿领域的法定条件结果归责可适时扩大至行政赔偿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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