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宏海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前程序海事法院
摘要:建立海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的审前程序既是法院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前工作效率的现实需要,也是海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要求程序法'绿化'的因应之策。我国修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时,应当结合海事案件的特点,规定海事诉讼的审前程序,对海事案件的原告起诉资格审查、送达、保全、答辩、证据交换、庭前会议、繁简分流、审前调解、排期等一系列审前程序内容予以规定,并明确海事法院受理的涉海环境案件的类型,建立海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资格审查机制、特邀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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