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北洋政府时期预算权的宪法配置

作者:邓建鹏 靳毅文预算权议会宪法北洋政府时期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与议会在预算权方面的博弈,为探讨宪法如何恰当配置预算权提供极佳切入点.预算权的宪法配置及其实践折射出当时立法与行政机构的相互关系和地位,也揭示出宪政发展状况与阻力之所在.整体而言,当时预算权的宪法配置处于失范状况,原因在于宪法秩序不能有效建立,宪法对预算权配置不合理,国会立法迟延以及当时政治斗争极端化,缺乏将妥协作为政治的必然组成部分.这些经验教训给当代中国带来的启示是:实现有效预算的前提在于“民主”和“权力制衡”,建立独立于政府的审计机构,立法机关向独立化、专职化和民选化转变以及培育宪政社会的基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现已更名为《南大法学》。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