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试析民初商事公断的法律性质——基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视角

作者:张松商事公断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仲裁调解

摘要:ADR概念来源于美国,原是对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或机制的称谓,具有代替性、选择性的特点以及纠纷解决的基本功能。民国初期的商事公断集现代和传统于一身,兼具仲裁和调解的性质特点,任何一种单一的法律性质界定都显得单薄,不能涵盖其全部,而它的这种新旧杂糅的特点都可以纳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这一"模糊"概念之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现已更名为《南大法学》。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