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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现状与未来

作者:冯慧行政不作为行政机关司法审查制度现状与未来行政行为原告资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美国法院联邦行政程序受益人

摘要: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不作为及其司法审查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美国法院一直不愿审查行政不作为,其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受理论上的三权分立理念、总统负责模式的影响;二是基于司法审查实践中原告资格标准、最终行政行为原则、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原则以及法院自身的顾虑等方面的考虑。然而,要求法院积极对行政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呼声不断高涨,这不仅是因为法院对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是打破规制团体与规制受益人之间不平衡的一种有效途径,而且因为随着传统的总统负责理论逐渐被新的俘获理论所取代,阻止对行政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的障碍已逐步被清除,法院积极审查行政不作为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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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现已更名为《南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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