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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非价格性掠夺行为及其规制——兼谈新经济对反垄断法的挑战

反垄断法新经济体制市场支配地位掠夺行为知识产权法规制消费者竞争法反托拉斯法新经济制度

摘要:新经济的来临,不仅深刻改变了厂商的生产模式与竞争思维,也对反垄断法规范竞争秩序的功能提出挑战。冲击难免,但并非一定要彻底更新原则。本文以"市场掠夺"这一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研究对象,从比较法角度作深入探讨。得出的初步结论是,明确反垄断法的规制目的,充分阐释既有之原则和概念,严格评估竞争效果,则传统反垄断法足以应对新经济下大多数的市场掠夺行为。若忽略这一前提,将导致竞争法与其他法律就同一竞争行为出现规范竞合时,产生无法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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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现已更名为《南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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