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春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规范依据起诉顺位损害鉴定
摘要:从文本上来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但其中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在实践运行中却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由于对立法原意理解出现偏差及部分法间衔接不到位,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在操作中陷入多重困境:一是如何寻找规范依据;二是如何安排适格主体起诉顺位;三是如何确定损害数额和赔偿数额。上述问题的解决还需从准确解读《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2款出发,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探寻该条规定与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部门法间的联系,使之有效衔接,减少、化解诉讼中的障碍,保障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实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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