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华中国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王朝间接统治考古遗产高原地区
摘要:中国西南地区地处高原地区和高原前沿,这里山高林密,地势崎岖,河流众多,交通困难,古代中央王朝难以立即设立建置城市、派驻官员实施直接管理,往往采用委托当地土著首领及其子孙中央王朝实施治权的方式,从而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了直接统治与间接统治并存、直接统治为主而间接统治为辅的独特的政治制度架构。这种古代中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政治制度,学术界将其总结为“封建王朝中央政府对边境少数民族大小首领授予世袭官职”的土司制度,其特征是“世袭其官、世长其民、世领其地”。土司制度至少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魏晋至两宋时期,这个时期中央王朝与实施地方自治的地方势力,其相互关系还缺乏制度性的规范,故这一时期被简称为“羁縻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元至清时期,这个时期中央王朝对实施自治地方势力的权力赋予和实施有固定的程序和要求,其相互关系已经制度化,“土司”之名出现于这一时期,严格意义上的土司制度是指这一时期,故这一时期也被称作“土司时期”。由于羁縻时期的土官尽管没有土司之名,却已经具有土司制度的基本特征,故也可以将这两个时期的土官泛称为“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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