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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的策略

作者:兰立宏; 庄海燕虚拟资产虚拟货币加密货币数字货币区块链

摘要: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快捷性、非接触性、服务分割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趋于失灵。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已成为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明确提出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462号决议》在国际法上明确了各国遵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国际义务,鼓励成员国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为了更有效地防控虚拟货币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明确虚拟货币的虚拟资产性质,并在立法和监管中使用"虚拟资产"、"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等标准术语;第二,遵循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密切监测和定期评估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及其风险;第三,明确和细化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义务;第四,完善国内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国际监管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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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金融

《南方金融》(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办,CN刊号为:44-147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方金融》宣传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反映金融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探讨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对策措施,沟通经济金融信息,为决策服务,为基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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