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镇政府处理该宗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作者:蒋中晖土地权属争议法定职责镇政府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所人民政府申请要求第三人村委会被告

摘要:案情 原告:仲甲 被告:某镇人民政府 第三人:仲乙 1989年仲甲获批农村宅基地一处,因界址不清一直与西邻仲乙发生纠纷,仲甲多次申请被告予以调处均无答复.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仲甲曾先后3次向该镇土地管理所书面申请要求处理与仲乙的宅基地争议.2003年5月13日仲甲与仲乙所在的村委会也向该镇土地管理所书面请求处理仲甲与仲乙的宅基地争议;5月17日该镇土地管理所书面委托该村委会处理仲甲与仲乙宅基地争议;7月21日仲甲向该镇政府递交了要求处理宅基地争议申请书复印件;9月2日,仲甲以邮寄方式再次向该镇政府递交了要求处理其与仲乙宅基地争议的申请书.2004年1月6日仲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被告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并附带行政赔偿房屋损坏及误工费、车旅费等损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方国土资源

《南方国土资源》(CN:45-1313/P)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方国土资源》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的基本战略、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为指导,全面宣传我国、广西自然资源管理的战略方针、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广西自然资源厅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措施,广泛交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地矿、海洋、测绘)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大力推广自然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