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志刚; 王肇磊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新疆城市接管建政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迅速解放新疆并对新疆的城市予以和平接管。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权建设,从1949年10月至1952年底,中国共产党采取民族平等、和平接管改造、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以获得各民族的支持与认同。此后,通过设立党委、重建政权、制定治理方略、改造旧官员、选拔新干部、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方式,中国共产党分步骤、分阶段对新疆省级政权、省会迪化与各级城市政权进行了和平改造和重构,组建了全新的人民政权,将长期“孤悬塞外”之地纳入中央政府的有效统辖与管理之下,为新疆区域社会与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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