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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腐败犯罪的危害及产生原因

作者:李博雅腐败犯罪法治概念社会本位国家政权社会混乱社会监督民本位权利本位管理功能思想道德

摘要:一、新形势下腐败犯罪的危害1.腐败犯罪的政治危害性(1)危及国家政权。随着"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提出,"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国家政权存在的目的,不再是管制,而是为了服务大众。而腐败犯罪却与这样一个法治概念大相径庭。腐败犯罪使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使政府丧失权威与信誉,从而丧失民心,导致社会监督管理功能弱化,最终造成社会混乱,危及政权稳定。(2)腐蚀党的队伍,干扰政府的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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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学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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