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于川; 刘玉新新加坡行政法行政组织系统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贪污调查局立法对行政的监督司法对行政的控制
摘要:新加坡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国家,其行政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许多特殊性。根据本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新加坡在行政组织系统、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贪污调查局、立法对行政的监督、司法对行政的控制等方面建立了完备的行政法制。它对我国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基本原则、主体理论与制度、行为理论与制度、行政组织系统、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司法控制等都有重要借鉴价值,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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