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玉娥供电公司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高压电线地块面积线路建设镇人民政府檀林抗辩理由诉讼请求
摘要:案件回放2014年2月,晋江市供电公司在晋江市永和镇茂亭村友谊大道一农田上进行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时,受到当地村民庄某、陈某等人的阻挠。双方协调无果后,庄某、陈某等人将晋江市供电公司告上法庭。原告庄谋、陈某是晋江市永和镇茂亭村村民,诉称该农田地块面积为3分8厘,是村里分配给原告家庭长期耕种农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电管理》(CN:11-377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电管理》始终坚持以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员工服务为宗旨,搭建企业建设、创新发展、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内容的交流平台。是供电企业及电力管理部门干部员工首选的电力行业期刊。
省级期刊
人气 806818 评论 68
部级期刊
人气 564596 评论 50
人气 299495 评论 74
人气 280185 评论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