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星; 温志嵘人事改革县级供电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管理机构福州电力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股份制改革电力公司
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所代管的六家县级供电企业已全部与省公司签订股份制改革协议。同时,罗源、长乐、连江三家电力公司已正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并挂牌运作。如何规范改制管理,实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我局从2004年3月份开始,以罗源县供电有限公司为试点,着手进行了以“一规(规范组织管理机构)四定(定岗、定员、定责、定级)”为主题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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