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秀俐 梁良低洼地改造地价发包承包费土地面积村委会绥化市黑龙江
摘要:黑龙江绥化市某村委会,5年前将一片低洼瘠薄地承包给村民丁某,土地面积为2公顷,每667平方米(1亩)年承包费100元。承包期为15年。丁某按合同一次性交齐了15年的承包费,并将这片低洼地改造成水田后,这两年收成不错。然而,村干部以村民因这块田承包费太低有意见为由,要求将承包费上涨1倍.否则便将地收回另包他人。对此,丁某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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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技术》(CN:45-113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新技术》办刊宗旨:为“三农”服务,“与农家交心、帮农家致富、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为建设新农村、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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